兴义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复员退伍军人
困难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兴移通〔2015〕65号)
为进一步落实好优抚安置政策,扎实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43号)、《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委办字〔2015〕18号)和《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办发〔2015〕2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落脚点,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贵州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和《十条意见》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多部门帮扶,着力完善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机制,不断提升帮扶水平,保障复员退伍军人生产生活、就业创业等帮扶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唐跃林(兴义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局长)
副组长:何美华(兴义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张 平(兴义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成 员:吴时君 黄方明 刘丽 胡华平 朱永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规信访股,由张平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朱永富、张仕萍、付令学,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实施内容及具体帮扶流程
(一)移民或移民子女复员退伍军人,在移民区发展创业的,在申报项目上给予支持;
帮扶流程:个人创业申请——村民小组审核签字确认——行政村审核签字确认——乡镇移民工作站及乡镇审核确认——交市移民局审核后优先向州、省移民局申报项目。
(二)符合扶贫生态移民条件的复员退伍军人,本人提出申请,全部纳入搬迁计划并优先实施;
帮扶流程:复员退伍军人个人提出申请——村民小组审核签字确认——行政村审核签字确认——乡镇移民工作站及乡镇审核确认——交市移民局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搬迁安置计划优先实施。
(三)对移民或移民子女复员退伍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人社部门颁发证书或参加职业教育的,给予适当补助。
补贴标准:1.对考取一本、二本院校的,每生一次性补贴4000元;2.对考取三本、大专、高职院校的,每生一次性补贴3000元;3.对参加中职教育,符合规定条件的,每生每年补贴1000元;4.通过其它职业技术培训,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颁发有关资格证书的,按培训缴费发票的45%进行补贴。
帮扶流程: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及子女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补贴申请表(1.对考取一本、二本、三本、大专和高职院校的,需提交户口薄、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对参加中职教育的,第一年提交户口薄、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二年提交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第三年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对参加职业技术培训的,需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培训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村级评议公示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乡级审核盖章上报(乡镇移民工作站和财政分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市移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审核无误后,向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发放补贴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股室要进一步深化对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各股室之间的协调沟通,确保复员退伍军人各项帮扶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促检查。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成立督查组,负责落实《兴义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责任追究的报批、实施工作。追究方式包括诫勉谈话、书面检查等,受到责任追究的股室和个人,取消年度考核评优和评先的资格。
(三)加大帮扶政策的宣传力度。各股室要充分运用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积极宣传国家对复员退伍军人的优抚政策帮扶措施,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帮扶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形成全社会尊重、关心、关爱复员退伍军人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