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我国人民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是团结动员广大军民为实现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任务而奋斗的一项重要工作。多年来,司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开展双拥工作的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法律拥军,协助部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广大官兵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有效维护了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法制宣传教育是法律拥军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始终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官兵,以法律知识讲座、现场法律咨询、案例宣传展板、赠送法律书籍等部队官兵喜闻乐见的形式送法、普法,提高广大基层官兵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各地广泛开展了“送法进军营”活动,把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的窗口设到军营,为广大官兵讲解法律知识,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在普法宣传中,司法部门要求《法制日报》和司法行政系统所属的各地法制报刊,开辟专版、专栏,大力宣传国防教育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军人及军属献身国防事业的爱国主义精神,大力宣传关心、理解军人,支持人民军队建设的优秀军属和拥军先进集体、先进人物的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军人和军属的良好氛围。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结合普法工作,抓住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广泛开展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军民的国防观念和法律意识。通过在电视、广播、报刊上开辟法制专栏、法制专题、法制系列讲座等,采用特别节目、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国防教育法律法规。许多地方的司法行政部门还坚持在每年征兵期间,上街设点宣传,开展以《宪法》、《国防教育法》、《兵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为部队征兵和新兵入伍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氛围。
为军人军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法律拥军的另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问题越来越多。司法部把维护国防利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作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责任,要求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广大军人军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广泛依托基层司法所,将法律援助机构的日常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推向基层,融入到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的日常工作中去。各地法律服务机构在工作中,把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政策上给予适当优惠和照顾。各地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办理部队、军人军属的案件或公证时,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体现依法优待的原则,充分考虑涉军案件的特点,切实照顾军人军属的困难,妥善处理涉及军队建设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