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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农扶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

作者:发布时间:2015-10-19 10:23:09 点击量:来源:

 

兴义市农扶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员退伍
军人困难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
(兴市农扶字〔2015〕56号)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不断提升帮扶水平,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决定成立市农扶局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学刚(市农业和扶贫开发局局长)
副组长:华德芳(市农业和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岑明德(市农业和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戴时光(市农业和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任朝阳(市农业和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李万桂(市农业和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成  员:陈兆武(市农扶局综合股股长)
       黄石敬(市农扶局科教扶贫股负责人)
唐  丽(市农扶局扶贫项目股负责人)
       王  艳(市农扶局农经站站长)
       张金燕(市农扶局农广校校长)
       韦世文(市农扶局畜禽品种改良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扶局科技扶贫股,黄石敬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的日常工作。
二、帮扶措施
(一)做好贫困复员退伍军人家庭核查工作
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复员退伍军人名单,市农扶局在“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逐一核查,查找出贫困复员退伍军人家庭,进行登记。确保不漏户、不漏人,并将核查出的贫困复员退伍军人名单在所属村、乡镇(街道)进行公示公告。(责任领导:华德芳 责任单位:扶贫项目股 责任人:唐丽)
(二)抓好复员退伍军人或其子女职业培训工作
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中农村籍“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且符合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条件的,优先纳入农民产业化技能培训,并实行免费培训。对有发展种养殖意愿的,将其列为扶贫项目实施重点结对帮扶对象予以扶持。在同等条件下,在项目、专项补助、贷款贴息等方面优先给予资金扶持。按照《贵州省创新职教培训扶贫“1户1人”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要求,到2017年,我市在实施“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时,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复员退伍军人及其子女1人以上接受中职以上学历教育、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后转移就业、接受农业产业化技能培训挂靠1个龙头企业(合作社),有效增加贫困复员退伍军人家庭工资性收入。实行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强化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类协同”培训,对符合条件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围绕2-3个优势主导产业,开展系统教育培训。在每年每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指标里,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且符合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条件的,优先报名参加。对辖区内的复员退伍军人(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社会化服务带头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或向有关部门收集从事农业生产的复员退伍军人名单,分产业、分类型做好登记。采取自愿报名、村组推荐等形式确定培育对象填写《贵州省兴义市农民培训学员登记表》,经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为培育对象。(责任领导:华德芳、李万桂 责任单位:扶贫项目股、农广校 责任人:唐丽、张金燕)
(三)解决好复员退伍军人“住房难”问题
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中农村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通过“小康寨”建设项目给予倾斜扶持,优先进行危房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其发展乡村旅游脱贫致富。(责任领导:华德芳 责任单位:科教扶贫股 责任人:黄石敬)
(四)大力支持复员退伍军人子女接受各类教育
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中农村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大学、中高职的,通过“雨露计划”给予助学补贴。其中,对应届考入二本及二本以上大学的,给予一次性交通及过渡期生活补贴4000元;对中高职一、二年级在校生,每人每学年补助1500元。助学补助金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实时调整。(责任领导:华德芳 责任单位:科教扶贫股 责任人:黄石敬)
(五)加强对复员退伍军人结对帮扶工作力度
在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中,要确保本地复员退伍军人中农村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同等条件下优先进行资金和项目安排,帮扶成效纳入市政府对乡镇(街道)年终目标绩效考核。(责任领导:华德芳 责任单位:扶贫项目股 责任人:唐丽)
(六)帮扶复员退伍军人兴办家庭农场规模养殖
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兴办家庭农场规模养殖的,帮助搞好养殖场选址和具体规划,帮助向上级业务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项目资金扶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技术指导,免费提供防疫疫苗或牧草种子,达到条件的情况下,可用价调基金给予适当补助。(责任领导:岑明德 责任单位:品改站 责任人:韦世文)
(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对复退军人的权益保障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军间期不得收回承包地,仍按原承包地所有人进行确权,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退军人承包土地诉求,由市、乡两级农业部门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核实,开辟“绿色通道”,在原有办理程序和时效基础上做到即报即受即办,符合条件的给予确权登记颁证(责任领导:岑明德 责任单位:农经站 责任人:王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关系到广大复员退伍军人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省《十条意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全市的和谐稳定作出积极努力。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涉及到的站所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同时做好部门协作,切实把对复员退伍军人的困难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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