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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作者:发布时间:2011-08-19 15:26:20 点击量:来源:兴义双拥办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本单位的双拥活动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抓好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清明节组织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三)搞好协调服务。为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双拥活动搞好协调服务;协调市委办及时出台双拥工作有关政策,协助指导全市双拥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军民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和部队建设中的特殊困难,检查、督促各项双拥工作政策的落实及做好双拥工作整体运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组织开展好拥军优属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性双拥活动;做好市四大家班子领导成员过军事日活动的准备工作;“八一”、元旦、春节组织慰问驻军和优抚对象。
(五)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六)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七)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八)积极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双拥工作任务。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本单位的双拥活动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抓好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清明节组织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三)搞好协调服务。为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双拥活动搞好协调服务;及时出台双拥工作有关政策,协助指导全市双拥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军民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和部队建设中的特殊困难,检查、督促各项双拥工作政策的落实及做好双拥工作整体运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组织开展好拥军优属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性双拥活动;做好市四大家班子领导成员过军事日活动的准备工作;“八一”、元旦、春节组织慰问驻军和优抚对象。
(五)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六)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七)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八)积极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双拥工作任务。
兴义市委组织部: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本单位的双拥活动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抓好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清明节组织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三)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积极支持部队、预备役部队的改革和建设;做好军队团职转业干部安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随军家属的调动工作。
(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五)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六)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七)积极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双拥工作任务。
兴义市委宣传部: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把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宣传工作计划;协调和督促各级宣传、文化新闻单位有计划的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宣传双拥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倡导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和“拥军优属、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在本单位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在节日期间组织学校、文化部门和驻军部队举行双拥联谊、联欢。抓好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清明节组织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三)加强对教育基地的指导。加强对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工作的指导;倡导爱国拥军的奉献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爱护人民军队,优待、照顾优抚对象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五)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六)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七)积极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双拥工作任务。
兴义市人民武装部: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政爱民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联络员;建立拥政爱民服务组织,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将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纳入政治教育计划,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通过墙报、黑板报、宣传牌、标语等形式抓好双拥宣传,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
(三)积极组织开展拥政爱民活动。积极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完成军委和总部规定的义务劳动时间,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扶贫济困,参与驻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严格遵守群众纪律,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充分发挥拥政爱民服务组织的作用,组织官兵为军烈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帮助优抚对象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搞好地方性军训活动。
(四)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在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中,与地方单位签订共建协议(公约),明确共建目标、共建内容、共建形式、共建措施等;在节日期间与地方单位共同开展丰富多彩的座谈、联谊、联欢等双拥活动。
(五)抓好民兵预备役工作。积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地方经济建设,协调部队配合地方完成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
(六)抓好征兵工作和退役士兵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征兵工作条例》,圆满完成征兵任务并无责任退兵;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七)发挥军地相互了解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军地关系,为驻地党委当好参谋;及时向地方政府反映部队的意见和要求,向驻军转达地方政府有关双拥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发挥驻兴部队开展军民共建共育活动的牵头作用,及时了解部队共建共育活动情况,推动驻兴军民共建共育活动的开展;积极为军人家属排忧解难,解除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配合部队做好现役军人的思想稳定工作;明确一名干部每周到市双拥办工作两天,实现军地合署办公
(八)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部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部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九)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部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十)双拥迎国检资料送交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部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送交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送到市双拥办。
(十一)积极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双拥工作任务。
兴义军分区政治部: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政爱民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联络员;建立拥政爱民服务组织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将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纳入政治教育计划,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通过墙报、黑板报、宣传牌、标语等形式抓好双拥宣传,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
(三)积极组织开展拥政爱民活动。积极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完成军委和总部规定的义务劳动时间,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扶贫济困,参与驻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严格遵守群众纪律,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充分发挥拥政爱民服务组织的作用,组织官兵为军烈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帮助优抚对象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搞好地方性军训活动。
(四)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在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中,与地方单位签订共建协议(公约),明确共建目标、共建内容、共建形式、共建措施等;在节日期间与地方单位共同开展丰富多彩的座谈、联谊、联欢等双拥活动。
(五)发挥军地相互了解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军地关系,为驻地党委当好参谋;及时向地方政府反映部队的意见和要求,向驻军转达地方政府有关双拥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发挥驻兴部队开展军民共建共育活动的牵头作用,及时了解部队共建共育活动情况,推动驻兴军民共建共育活动的开展;积极为军人家属排忧解难,解除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配合部队做好现役军人的思想稳定工作。
(六)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部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部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七)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部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八)双拥迎国检资料送交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部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送交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送到市双拥办。
(九)积极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双拥工作任务。
武警兴义市中队: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部队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政爱民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联络员;建立拥政爱民服务组织,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将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纳入部队政治教育计划,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抓好本部队的双拥宣传工作,通过墙报、黑板报、宣传牌、标语等形式抓好双拥宣传,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
(三)积极组织开展拥政爱民活动。积极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完成军委和总部规定的义务劳动时间,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扶贫济困,参与驻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严格遵守群众纪律,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充分发挥拥政爱民服务组织的作用,组织官兵为军烈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帮助优抚对象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支持配合地方搞好地方性军训活动。
(四)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在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中,与地方单位签订共建协议(公约),明确共建目标、共建内容、共建形式、共建措施等;在节日期间与地方单位共同开展丰富多彩的座谈、联谊、联欢等双拥活动。
(五)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部队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队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六)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部队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七)双拥迎国检资料送交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部队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送交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送到市双拥办。
贵州预备役师炮兵团: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部队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政爱民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联络员;建立拥政爱民服务组织,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将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纳入部队政治教育计划,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抓好本部队的双拥宣传工作,通过墙报、黑板报、宣传牌、标语等形式抓好双拥宣传,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
(三)积极组织开展拥政爱民活动。积极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完成军委和总部规定的义务劳动时间,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扶贫济困,参与驻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严格遵守群众纪律,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充分发挥拥政爱民服务组织的作用,组织官兵为军烈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帮助优抚对象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搞好地方性军训活动。
(四)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在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中,与地方单位签订共建协议(公约),明确共建目标、共建内容、共建形式、共建措施等;在节日期间与地方单位共同开展丰富多彩的座谈、联谊、联欢等双拥活动。
(五)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部队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队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六)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部队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七)双拥迎国检资料送交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部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送交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送到市双拥办。
武警黔西南州消防支队: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部队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政爱民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联络员;建立拥政爱民服务组织,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将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纳入部队政治教育计划,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抓好本部队的双拥宣传工作,通过墙报、黑板报、宣传牌、标语等形式抓好双拥宣传,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
(三)积极组织开展拥政爱民活动。积极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完成军委和总部规定的义务劳动时间,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扶贫济困,参与驻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严格遵守群众纪律,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充分发挥拥政爱民服务组织的作用,组织官兵为军烈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帮助优抚对象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支持配合地方搞好地方性军训活动。
(四)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在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中,与地方单位签订共建协议(公约),明确共建目标、共建内容、共建形式、共建措施等;在节日期间与地方单位共同开展丰富多彩的座谈、联谊、联欢等双拥活动。
(五)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部队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队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六)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部队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七)双拥迎国检资料送交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部队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送交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送到市双拥办。
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本单位的双拥活动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抓好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清明节组织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三)积极支持和帮助部队建设。积极支持部队基础设施建设。为部队军事设施建设提供方便,协调解决军事设施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支持部队搞好后勤保障社会化建设。
(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五)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六)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兴义市国防教育办拥军优属工作职责: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双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二)抓好国防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以各级党政军领导为突破口,以团员、青年、民兵、中小学生为重点,通过“国防教育日”、“国防教育周”、“国防教育月”,以军训、演讲、文艺汇演、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以爱国拥军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制作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国防教育工作宣传册。
(三)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四)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五)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兴义市交通战备办: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双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二)抓好国防交通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国防交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抓好有双拥活动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
(三)做好社会突发事件、抢险救灾、参战支前等交通战备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配合部队做好军事行动中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五)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20分)
(六)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兴义市国税局: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本单位的双拥活动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抓好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清明节组织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三)认真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和随军家属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五)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六)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兴义市工业贸易和科学技术局: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本单位的双拥活动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抓好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清明节组织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三)认真落实拥军优属政策。根据管辖范围督促粮油、商场等单位设立为军人和优抚对象优先优惠服务标志,并按规定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发挥企业优势,支援军队建设,组织企业开展好军民共建共育活动;从政策和管理上组织、引导各类新型经济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所属国有企业、停车场要设置军车免费停放等标志牌;建立平时和战时相结合的军粮供应体系,保障部队优质粮油供应。
(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五)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六)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兴义市教育局: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将国防教育纳入中小学的教育计划,加强教职员工、学生的爱国拥军教育;清明节组织学校师生和干部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每学期组织各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开展两次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国防和双拥教育;抓好本单位和各中小学校的双拥活动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
(三)认真履行拥军优属工作职责。对初中和高中的入学新生各进行一次军训;对家庭特别困难的优抚对象的子女减免学杂费;组织学校学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驻军或优抚对象做好事;帮助部队培训军地两用人才;本着就近、优先的原则,落实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属子女入学、入托问题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五)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六)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兴义市公安局: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本单位的双拥活动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抓好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清明节组织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三)认真履行拥军优属工作职责。依法协助部队保护好军事设施,维护军事设施安全;依法惩治侵害军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军警军民治安联防,优化社会环境;组织干警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及随军、随迁家属的落户工作;指导征集新兵的政治审查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军地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做好部队重要军事行动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部队做好营区及生活区域的社会治安工作;组织战时和部队重要军事行动、重大活动的交通管制;组织查处妨碍和破坏国防建设、设施的违法犯罪案件;开展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五)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六)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兴义市财政局: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将国防教育纳入中小学的教育计划,加强教职员工、学生的爱国拥军教育;清明节组织学校师生和干部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每学期组织各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开展两次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国防和双拥教育;抓好本单位和各中小学校的双拥活动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
(三)保障双拥工作经费。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和财力可能,为开展双拥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为国防和驻军部队建设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支持部队从事生产经营,加强菜篮子建设,强化对优抚安置各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五)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六)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本单位的双拥活动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抓好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清明节组织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三)认真落实安置政策。按照政策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就业政策;做好随军家属的安置、保障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优抚对象就业;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助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个人的表彰;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按政策规定做好应由地方政府承担的无军籍退休职工的各项退休费和地方性津贴的审批工作。
(四)认真履行拥军优属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和退役士兵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支持军队搞好后勤保障社会化建设,做好退役军人、未就业军官家属的社会保险接管工作;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和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接收管理好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档案。
(五)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六)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七)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兴义市国土资源局: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本单位的双拥活动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抓好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清明节组织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三)认真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军事设施、部队营区建设用地和土地登记发证过程中的有关工作;做好军队建设征地审批和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帮助部队搞好军用土地的利用管理,保证军事活动需要;协助搞好军用土地管理和处理军地之间的土地纠纷。
(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五)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六)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兴义市交通运输局: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本单位的双拥活动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在公共汽车和出租车上张贴双拥宣传标语;抓好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清明节组织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三)认真履行拥军优属工作职责。在车站设立为军人和优抚对象优先优惠服务的窗口,并按规定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做好军运工作,保障军事运输安全;做好国防公路的修建和养护工作,确保军事运输畅通;落实好执行军事任务的军队车辆通过收费桥梁、隧道、公路的免费政策;对革命残疾军人乘坐交通工具给予减价优待,对军人实行优先售票;在车站、码头设置军人优先服务窗口、军人候车室;开展军民共建文明车站活动;对执行紧急任务的部队和军人,凭部队团以上单位介绍信提供交通便利;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乘车按规定给予优待;落实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政策;在公共汽车上设置残疾军人和现役军人免费乘车的标识。
(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五)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六)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影电视局: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将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优势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中央、省有关双拥工作的政策规定,宣传全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指示、工作部署和重大活动,宣传各地开展双拥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抓好各旅游景区(点)的双拥宣传工作,在市内的旅游风景区(点)利用标牌、标语等进行双拥宣传;抓好本单位的双拥活动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抓好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清明节组织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三)认真履行拥军优属工作职责。将军队文化建设纳入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支持部队活跃军营文化;指导军队搞好艺术创作;帮助部队培养文艺骨干,搞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文艺团体到基层部队进行慰问演出,积极组织和举办文化进军营、军民联谊会等形式多样的军民联欢活动;在对外开放的历史文化场所、博物馆,开设军人优先服务窗口,对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实行免费参观;在旅游景点设置军人优先服务窗口和军车免费停放标牌;市内的各收费公园及旅游风景区(点),对现役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凭有关证件给予免费参观。
(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五)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六)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本单位的双拥活动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抓好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清明节组织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三)认真履行拥军优属工作职责。支持部队卫生事业建设,指导部队搞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帮助官兵提高应对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组织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在乡镇以上的医疗单位设立为军人和优抚对象优先优惠服务的标志,并按规定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惠政策,对患重病、危病医治有困难的给予减免诊断费或手续费等;在所管辖的市内国营和民营医院及药店设置军人优先及医院停车场设置军车免费停放等标志。
(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五)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六)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七)积极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双拥工作任务。
兴义市城市管理局: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本单位的双拥活动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抓好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清明节组织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三)认真做好拥军优属工作。落实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军休干部职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搞好城区内永久性双拥标牌的设置,并加强对城区范围内永久性双拥标牌的保护;在城区公厕设置军人免费入厕标识。
(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五)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六)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七)积极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双拥工作任务。
兴义市地税局: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本单位的双拥活动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抓好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清明节组织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三)认真落实有关优抚对象的税收减免政策。对优抚对象的生产经营,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按照有关政策,落实好复员、自主择业干部、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和其他优抚对象的税收减免。
(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五)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六)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兴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本单位的双拥活动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抓好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清明节组织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三)认真落实对驻军和优抚对象的优先优惠政策。支持部队发展生产,开展经营,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优先办理营业执照;落实国家支持部队建设的优惠政策,支持军供保障及优抚对象的生产经营和民兵以劳养武企业;支持企业安置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为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谋职业提供优惠服务;引导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五)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六)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兴义市总工会: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抓好本单位的双拥活动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抓好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清明节组织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三)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拥军优属活动中的作用。加强对基层工会的指导,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双拥工作中的作用;发动、组织全市职工开展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军人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企业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军人家属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五)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六)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兴义市妇联: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将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列入各级妇联工作年度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妇女进行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宣传和表彰妇女拥军的先进典型、宣传女军人和军人家属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事迹;抓好本单位的双拥活动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抓好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清明节组织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三)认真开展拥军优属工作。发动妇女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拥军优属活动,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协同有关部门维护军人在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与驻军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五)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六)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共青团兴义市委: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青少年进行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组织青少年在清明节为革命烈士敬献花圈,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宣扬军地团员、青年爱民拥军的先进典型和事迹;抓好有关双拥活动的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及制作有关双拥工作宣传册。
(三)认真履行有关拥军优属工作职责。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各级团组织的工作计划;组织青年志愿者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做好事;指导少年军校建设,表彰先进单位;组织广大青少年开展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五)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六)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兴义市文明办: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双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双拥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本单位双拥活动宣传工作,制作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有关共建共育活动宣传册。
(三)组织开展好军民共建共育活动。紧密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工作,组织并指导军地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大力弘扬和培养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军民共建活动成效明显,辖区内80%以上的军民共建单位被评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做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事务工作。
(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五)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六)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兴义市文联: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双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二)编印双拥宣传资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双拥征文活动,将有关双拥工作资料及双拥工作开展情况编印成书;将我市双拥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双拥政策法规编印成双拥宣传手册。
(三)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四)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五)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兴义市民政局: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本单位的双拥活动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抓好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清明节组织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三)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在“八一”、春节期间提出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的方案。
(四)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落实有关优抚对象的规范性文件和措施,将特困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好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等工作;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信访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做好优待安置证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工作;设置优抚安置政务公开栏。
(五)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六)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七)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八)认真编制双拥工作所需经费预算,每年年底将次年双拥工作所需经费预算上报市政府审批。
兴义市国税局: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本单位的双拥活动宣传工作,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抓好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清明节组织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三)认真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和随军家属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本单位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五)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的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六)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兴义市乡镇(街道办):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双拥工作列入党委(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双拥工作联络员;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建立拥军优属服务组织,明确联络员。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本辖区内的双拥活动宣传工作,通过墙报、黑板报、宣传牌、标语等形式抓好双拥宣传;在本乡镇(街道办)设置以图片宣传为重点的双拥工作宣传栏;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和青年学生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清明节组织职工为革命烈士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三)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在“八一”、春节期间精心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驻军部队,组织青少年、共青团员、共产党员、民兵和优抚对象及驻军部队开展座谈、联谊、联欢活动,发动社区、村(居)委员会与驻军部队共同开展丰富多彩的双拥活动;充分发挥拥军优属服务组织的作用,组织民兵、职工、妇女、团员、少先队员利用农闲、课余时间为军烈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
(四)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落实优抚政策,切实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认真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信访接待工作;在乡镇(街道办)设置优抚政务公开栏,对各类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及有关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进行公开。
(五)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双拥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双拥工作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六)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乡镇(街道办)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本辖区内双拥工作活动等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规范双拥档案管理工作,为各级双拥工作检查提供详实的档案资料。
(七)双拥迎国检资料报送及时。认真对照兴办发〔2011〕103号文件附件《兴义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量化分解表》,结合本乡镇(街道办)双拥工作职责,在2010年11月省双拥考核检查时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将2008年至2011年的双拥工作资料(分年度并附电子文档)在2011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双拥办。
(八)确保双拥工作所需经费。将每年的双拥活动经费列入本级年初财政预算。
(九)积极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双拥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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