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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义市委 兴义市人民政府 兴义市人武部关于全面提升全市新时代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发布时间:2018-11-10 16:01:48 点击量:来源:兴义双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富国强军重要思想和关于双拥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和“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总要求,以新的作为,展现双拥工作新气象,完成双拥工作新任务。把双拥工作增进军政军民团结,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助推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的重要作用凸显出来。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全面提升全市双拥工作水平,全力建成全国、全省少数民族地区“双拥”示范基地和贵州省军民脱贫攻坚示范基地。结合兴义实际,制定全面提升全市新时代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富国强军目标,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谋划创新新时代双拥工作,立足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全面提升全市双拥工作水平,为把我市建成全国、全省少数民族地区“双拥”示范基地和贵州省军民脱贫攻坚示范基地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以服务大局推动双拥工作,不断增强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能力。坚持用心用情用力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提升军人军属(文职人员)和退役军人荣誉感、获得感、归属感。 ——坚持法治遵循。坚持依法行政,依策施政,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体系,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让双拥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畅行。 ——坚持问题导向。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谋求双拥工作新发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力攻坚克难,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坚持不经常、发展不均衡、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坚持协调同步。牢固树立协调同步的意识和互惠互利观念,坚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经济实力和国防实力同步增强,着眼于社会生产力和部队战斗力同步提高,促进军地双方全面发展。 ——坚持固本开新。以创新为引领,坚持把创新贯穿于双拥工作各个环节,创新机制体制、创新活动载体、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工作内容,增强双拥工作的时代感、创新性。 三、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完善双拥宣传平台,营造双拥创建氛围,拓展双拥共建领域,确保成功创建第九轮“全省双拥模范县”,以州为单位成功创建第十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 ——远期目标。弘扬兴义市红色文化,创新双拥文化,形成具有兴义市民族特色的红色双拥文化新格局,长期巩固并保持好“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荣誉。建成全国、全省少数民族地区“双拥”示范基地和贵州省军民脱贫攻坚示范基地。 四、工作任务 坚持以全国、全省《双模范城(县)考评标准》为目标,以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为宗旨,以实现“两大目标”为目的,坚持改革创新,扎实推动全市双拥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不忘初心,感恩奋进,增进军政军民团结,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 1.夯实政治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确定每年7月为“兴义市国防双拥宣传教育月”,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将增进民族团结教育与国防双拥宣传教育有机融合,采取主题教育与常规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维护团结、不辱使命”和“维护民族团结、珍惜和谐稳定”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筑牢夯实各民族团结奋进的政治基础。(牵头单位:市民宗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双拥办、市国教办,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拓展文化旅游,助推经济发展。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和全市红色旅游,借助兴义市民族特色山地经济创新示范区和国际山地旅游大会平台,打造“军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线(点)”。按要求建设1个“双拥示范小镇”或“双拥示范民族村寨”共建示范点,助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双拥大道”或“双拥街”命名活动。(牵头单位:市文体广旅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市双拥办、市国教办、驻兴各部队,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3.开展申报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舰艇命名活动。配合做好“万峰湖舰”海军军舰申报命名活动。协调退役军舰落户万峰湖,实现国防教育与文化旅游同步发展。(牵头单位:市人武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局、市文体广旅局、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市双拥办、市国教办) 4.挖掘红色文化,讲好双拥故事。将历史悠久的少数民族文化与双拥红色文化有机融合,重点抓好“兴义市烈士陵园”“捧乍镇烈士陵园”“乌沙烈士陵园”“兴义威舍红军村”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配备培训讲解员,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兴义市人武部荣誉室”和各驻兴各部队“荣誉室”配套设施。挖掘整理、编辑出版少数民族文献资料。在创作我市少数民族情景剧、舞台剧等文艺创作(作品、产品)中融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故事,传播双拥文化,营造浓厚的双拥文化氛围。(牵头单位:市人武部、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体广旅局、市文联、驻兴各部队、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市双拥办、市国教办、市文化馆,相关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二)适应新特点,把握新难点,切实解决双拥工作中的新问题和新矛盾。处理好“经济与国防、大局与局部”的关系,重点解决好“发展不均衡、创新不够强、认识不到位、坚持不经常”等双拥工作落实中出现的新问题。 5.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顶层设计。各级党政军主要领导要坚持从战略全局出发,高度重视双拥、大力支持双拥,亲自参与双拥,积极推动双拥,做好双拥工作的带头人和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政主要领导任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双组长领导体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部队建设总体规划和党政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各级人民政府、驻兴各部队年度工作报告中对双拥工作有安排有部署。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双拥工作情况汇报,确保双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牵头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室。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市双拥办、驻兴各部队,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6.加强双拥宣传教育。在高速公路、交通要道、城区主干道、公共服务场所等区域设立永久性宣传标牌,市内主要媒体开设双拥国防宣传专栏,并利用新兴媒体发布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标语。维护好双拥网站。市双拥办定期组织部分双拥成员单位外出考察学习,邀请全国双拥办和省双拥办、州双拥办领导指导工作,进一步提升双拥工作水平和双拥谋划思维。加大双拥国防宣传教育力度,将教育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部队教育规划,坚持教育内容的时代性、教育对象的广泛性、教育方法的灵活性,进一步筑牢双拥工作协调同步意识和互惠互利观念,实现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双拥办。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文体广旅局、驻兴各部队、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市国教办,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7.开展双拥模范评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作用,积极推广双拥工作先进经验,结合双拥模范城创建,深入开展“爱国拥军模范单位(个人)”“拥政爱民模范单位(个人)”“党管武装模范书记”“情系国防模范家庭”“爱国拥军模范军嫂”“模范退役军人”等双拥模范评选活动。(牵头单位:市双拥办。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监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国教办,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8.适应新要求,完善政策法规。本着“落实已有的、完善不足的、填补空白的”原则,结合民族自治地区实际,针对双拥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依据国家、省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完善就业创业、优抚安置、国防教育、部队建设、双拥表彰等方面的优待措施和办法。深入研究军人军属(文职人员)、退役军人“三后”(后路、后院、后代)、“三难”(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问题,探索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安置、优抚医疗制度改革,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优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新路子。(牵头单位:市双拥办。责任单位:市人武部、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规划〉局、市卫计局、市国教办,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三)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历史担当,开创新时代双拥工作新局面。 9.优化整合资源,加强工作力量。加强双拥工作骨干队伍建设,完善各级双拥办机构设置,落实军地双主任制。整合人力资源,充实办事力量,完善职责职能。(牵头单位:市编委办。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双拥办、市国教办,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10.抓好制度落实,强化职责任务。各级党委、政府把双拥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实行长效管理。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双拥联席会议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落实双拥成员单位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和军地合署办公制度。(牵头单位:市委办。责任单位: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驻兴各部队、市民政局、市国教办、市双拥办、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11.落实双拥工作人员。各部队明确双拥工作专职人员,实行军地合署办公。双拥办要做到制度健全,档案资料齐全。各双拥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设有固定联络员和专人负责双拥工作并积极参加和开展双拥活动,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每年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进行工作述职。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单位有人负责双拥工作。(牵头单位:市双拥办。责任单位: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12.健全社会组织,夯实工作基础。持续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加大双拥结对子力度,大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成立爱国拥军促进会和双拥志愿服务队,建立双拥优抚工作站,开展“十村十连结对子”和双拥共建进军营、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寨,送文化、送科技、送岗位、送服务、送法律、送温暖的“六进六送”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坚持工作从基层抓起、政策在基层落实、问题在基层解决、活动在基层展开、效果在基层显现,引领和带动社会化拥军工作蓬勃发展。(牵头单位:市人武部。责任单位: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四)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精神文明创建方面走前列。 13.践行核心价值观,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双拥共建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发挥引领作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拥政爱民活动。加强退役军人党员的管理教育。规范退役军人党员的组织生活,以党支部为单位,定期组织退役士兵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做到教育管理全员化、常态化,切实发挥退役军人党员的模范表率作用,确保广大退役军人思想稳定。(牵头单位:市双拥办。责任单位:驻兴各部队、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完善双拥共建平台,拓展军民共建领域。以“军民共建文明城市让城市更具品位”“军民共建文明村镇让农村改变模样”“军民共育人才让军民思想上进步行动上有为”为目标,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军民共建联谊活动。驻兴团以上部队打造不少于2个军民共建示范点。(牵头单位:市人武部。责任单位:驻兴各部队、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15.健全军民联系制度,培育共建示范点。落实军民联系制度,抓好双拥共建平台建设,推进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社区(村寨)创建。开展“十村十连结对子”活动。(牵头单位:市人武部。责任单位:驻兴各部队、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五)加强军地联动,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在全市落地生根。 结合兴义实际,加强军民融合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军地协调体制机制,优化融合式发展的资源配置,配套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制定贴合市情的政策体系,开创新时代军民融合发展的新局面。 16.健全规划措施,完善政策保障。抓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思想的宣传,切实增强各级军民融合发展观念,结合实际制定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措施,完善制度机制等相关政策保障措施。积极引进军民融合产业领域的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落户兴义市。(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工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规划〉局、市农委、市卫计局、市人武部军事科、驻兴各部队、市双拥办、市国教办,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17.抓好项目论证,推动项目落实。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做好政策配套支持,配合争取国家重大军工项目和军工企业在兴义市布局,支持军工人才和军工技术企业跨界、跨地融合,并向其他产业领域延伸拓展,带动其他产业发展进步,积极推动军工企业在兴义市落地生根和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工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规划〉局、市农委、市卫计局、市人武部军事科、驻兴各部队、市双拥办、市国教办,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18.壮大“军转民”,培育“民参军”。加强网信军民融合,发展军民两用的信息安全与网络安全技术产业。引导鼓励三产服务业为“大安全、大防务”提供各类装备和技术服务,壮大军转民队伍。大力发展网络安全、共享经济联防、反恐维稳、安保警戒、应急救援、网络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技术、产品和产业。培育民参军人才。加强军地联动互动,促进军工经济和区域一二三产经济融合发展。重点孵化一批以脱贫攻坚为主旨、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的军民融合示范企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工科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规划〉局、市农委、市卫计局、市人武部军事科、驻兴各部队、市双拥办、市国教办,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六)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为建设能打仗打胜仗的世界一流军队提供坚强保障。 19.开展主题教育,培育“四有”军人。军地双方要深入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强军重任”等主题教育。要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医疗等拥军活动,抓好国防双拥宣传月和国防知识竞赛等活动。军地双方要开展好优待军人、尊崇英烈、关爱功臣等活动,营造关心爱护子弟兵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人武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驻兴各部队、市国教办,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0.创新拥军方式,促进共同发展。要持续开展地方助力改革强军,部队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双助双促”军地互动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和战备潜力,切实做好部队训练、演习、执行战备任务等保障工作。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大力开展更贴近部队官兵实际需求的拥军爱军活动,改变送钱送物、迎来送往的传统做法。军地要组织召开迎接外地新兵入营,欢送退役军人离队,欢送本地新兵入伍、迎接退役军人返乡“两欢送两迎接”活动。(牵头单位:市双拥办。责任单位:市人武部、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工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文体广旅局、市卫计局、市住建〈规划〉局、市征兵办、市国教办,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1.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支持驻市部队基建营房、训练设施、现代化建设所需资金、走访慰问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抚事业单位和双拥办工作经费、国防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人武部、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规划〉局、市卫计局、市双拥办、市国教办,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2.加强国防动员,提升兵员质量。加强新时代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鼓励动员更多的高素质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提升兵员质量。落实好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返乡后在重返院校、招考、创业等领域的优待政策。(牵头单位:市征兵办。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卫计局、市双拥办、市国教办,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七)维护合法权益,为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而不懈努力。 23.落实法规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办法。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市为军人军属(文职人员)和退役军人出台的相关法规政策,完善军转干部安置、退役士兵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等配套措施,着力解决军人军属(文职人员)和退役军人的“三后”和“三难”问题。持续开展好“爱心献功臣”和“立功喜报送达”以及为烈属、退役军人家庭、现役军人家属悬挂光荣牌活动。抓好英模典型宣传和英模精神弘扬,营造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氛围。认真组织“清明节”烈士祭扫和烈士公祭日活动。完善优抚安置对象数据信息,实现优抚安置对象数据化、规范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双拥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信访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规划〉局、市文体广旅局、市卫计局、市维稳办、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驻兴各部队,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4.增强保障能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优抚政策,持续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标准城乡“一体化”,抓好军人维权平台体系建设,建立服务热线,畅通信息渠道。突出解决好涉及军人婚姻家庭、军人军属(文职人员)安全、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等纠纷和各类涉法涉诉问题,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军人军属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救援和社会救助。让军人军属享受军人优先、军属优待、军娃优学、军转优岗、老兵优抚的“五优政策”。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重点优抚对象进入风景区、乘坐公交车依法优先,按有关规定免费乘坐和享受减免。机场、车站、码头、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设有退役军人、烈属和现役军人等候机(车、诊)室,并设置依法优先优惠服务标志,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公路、桥梁、隧道、渡口、机场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停车)费用。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所设军车免费停放标志。(牵头单位:市双拥办。责任单位:市人武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文体广旅局、市卫计局、市征兵办、市国教办,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5.规范服务管理,抓好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巡回医疗服务。依据《光荣院管理办法》完善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推进优抚医院、光荣院军地共建交流,开展优抚对象巡回医疗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市双拥办。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局,相关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八)巩固成果,军民协力脱贫攻坚,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26.加大支部帮建,推进党建扶贫。由组织、民政、人武部等部门牵头,定期检查退役军人党员组织生活情况,确保将每一名退役军人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管理范畴,保障退役军人党员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增强退役军人党员的政治荣誉感和身份认同感。驻兴部队团以上单位至少要联系一个贫困村党支部,大力开展帮建支部固堡垒活动,加大对支部的帮建力度,开展“共学创新理论、共过组织生活、共解发展难题”等各种形式的军地基层党组织互学互帮互促活动,强书记、带队伍、建阵地、立规矩,帮助贫困村党支部建设成为团结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坚强战斗堡垒。(牵头单位:市人武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卫计局、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驻兴各部队,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7.落实精准扶贫,强化常态帮扶。依据政策标准,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目标,以退役军人和现役官兵家庭为主要对象,驻兴每个团级单位要与退役军人和现役官兵贫困户家庭结成精准帮扶对子,通过扶持产业、务工转移、救济帮助等形式,加大常态化扶贫力度,切实帮助解决退役军人的实际困难和现役官兵家庭的后顾之忧。强化退役军人群体再就业服务保障。依托人社、民政、扶贫、投促等单位优势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用工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积极帮助其创业就业,引导退役军人党员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退役军人中大力开展“两培两带”活动。把退役军人培养成村支两委骨干成员、培养成脱贫致富先行人,使退役军人成为带头先富、带领大家共同致富的典范。(牵头单位:市人武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卫计局、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驻兴各部队,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8.创新扶贫方式,落实联系点要求。发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科技扶贫、医疗扶贫、培训就业创业等活动,帮助困难退役军人脱贫。推进绿色农产品进军营进机关,帮助自主创业的退役军人解决实际困难,助力脱贫攻坚。积极开展文化扶贫工作。开展“携手同行·共圆梦想——百名干部助学圆梦”活动。团以上单位要定点联系1所乡村学校,适时捐赠教学设备、图书文具和文体器材,力所能及帮助改善办学条件。团以上干部每人结对助学1名贫困学生,动员团以下干部积极参与,采取捐赠助学资金、寄送学习资料等方式,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牵头单位:市人武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工科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卫计局、市投促局、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驻兴各部队,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九)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团结和谐。 29.探索工作方式,参与社会治理。驻兴各部队要积极参与驻地社会治理建设,扎实开展双拥共建活动,通过军民共建共享这一创造性实践,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和谐社会创建等活动,完善军民联管联防体系,开展社会治安联防联治,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驻地社会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市人武部。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驻兴各部队,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30.加强应急管理,勇于承担任务。驻兴各部队要积极参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政法、公安、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协商,相互协同,配合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平时参与各类突发事件演练,战时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做到预案健全、演练经常、准备充分、任务完成圆满。努力为灾区和贫困地区送温暖、献爱心和提供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学雷锋”便民活动,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牵头单位:市人武部。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局、驻兴各部队、市政府应急办,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31.用好各类载体,维护和谐稳定。发挥各类应急力量和社会组织作用,充实队伍建设,构筑社会化大双拥格局。依托“爱国拥军促进会”“双拥志愿服务队”,扎实抓好重点乡镇、街道、社区“双拥优抚服务站”试点工作。依托“双助双促”载体、“双拥优抚服务站”平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纳社会工作者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提升服务质量,解决社会矛盾。发挥退役军人带头建设家乡,促进经济发展,带头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两带头、两促进”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市双拥办。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联、市国教办,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十)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工作作风,推动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 32.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新时代双拥工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双拥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落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双拥工作双组长的要求,统管结合,不断提高党在双拥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引领激发广大双拥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牵头单位:市委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党建办、市双拥办,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33.坚持责任担当,确保工作求实重效。各级党政军领导、相关部门和双拥工作者要以坚定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勇于面对问题、勇于承担风险、勇于创新突破,敢于面对和善于化解各种矛盾,在双拥工作开展过程中以“遇到事难办、就找双拥办”的担当精神,有效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攻克难点,增进军政军民团结。(牵头单位:市双拥办。责任单位: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34.坚持正风肃纪,确保督查监察无盲区。强化双拥工作督查,定期对双拥优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通过强化双拥工作作风和纪律消除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消极怠工现象。以督查推进双拥工作作风改进和工作落实,开启新时代双拥工作新局面。(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五、保障措施 (一)政治站位要高,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政军领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准确把握形势,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扎实推动双拥工作,做到思想上跟进,行动上推动,亲力亲为。 (二)同心协力要好,加强军地互动协调。坚持军地合力,军民同心,全面推进军地协作,不断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提升双拥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双拥工作协调优势和作用,建立健全军地联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双拥工作军地联席会议,通报双拥工作,研究相关工作事项,处理军地纠纷,协调军民关系,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三)财政投入要大,持续夯实创建基础。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不断加强双拥国防设施建设,持续夯实创建基础,将双拥相关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步递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氛围营造要浓,深入持久加强宣传。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宣传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创新,充分发挥各级双拥刊物、双拥网站和双拥专栏主阵地作用,大力宣传双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退役军人的创业典型、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双拥促发展、军民共建促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双拥工作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 (五)督导检查要严,强化督办督查考核。以“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和双拥目标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严格执行双拥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做到盯住责任主体严督、瞄准改革问题真督、重视点面结合实督,切实增强深化双拥改革工作落实的力度和成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督办督查促进工作落实、促进问题整改,确保双拥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六)工作落实要实,强化结果运用。本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级各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各牵头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详实、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强化责任。 中共兴义市委 兴义市人民政府 兴义市人武部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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