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富国强军重要思想和关于双拥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总要求,以新的作为,展现双拥工作新气象,完成双拥工作新任务。把双拥工作增进军政军民团结,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助推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的重要作用凸显出来。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全面提升全州双拥工作水平,全力建成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双拥”示范基地和贵州省军民脱贫攻坚示范基地。结合民族自治地区实际,制定全面提升全州新时代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富国强军目标,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谋划创新新时代双拥工作,立足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全面提升全州双拥工作水平,为把我州建成全国民族地区“双拥”示范基地和贵州省军民脱贫攻坚示范基地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以服务大局推动双拥工作,不断增强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能力。坚持用心用情用力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提升军人军属(文职人员)和退役军人荣誉感、获得感、归属感。
——坚持法治遵循。坚持依法行政,依策施政,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体系,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让双拥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畅行。
——坚持问题导向。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谋求双拥工作新发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力攻坚克难,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坚持不经常、发展不均衡、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坚持协调同步。牢固树立协调同步的意识和互惠互利观念,坚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经济实力和国防实力同步增强,着眼于社会生产力和部队战斗力同步提高,促进军地双方全面发展。
——坚持固本开新。以创新为引领,坚持把创新贯穿于双拥工作各个环节,创新机制体制、创新活动载体、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工作内容,增强双拥工作的时代感、创新性。
三、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深化双拥运动75周年和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活动,完善双拥宣传平台,营造双拥创建氛围,拓展双拥共建领域,确保全州4个以上县(市)成功创建第九轮“全省双拥模范县”,以州为单位成功创建第十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
——远期目标。弘扬黔西南州红色文化,创新双拥文化,形成具有黔西南州民族特色的红色双拥文化新格局,长期巩固并保持好“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建成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双拥”示范基地和贵州省军民脱贫攻坚示范基地。
四、工作任务
坚持以全国、全省《双模范城(县)考评标准》为基础,以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为宗旨,以实现“两大目标”为目的,坚持改革创新,扎实推动全州双拥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不忘初心,感恩奋进,增进军政军民团结,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新时代双拥工作的初心和使命,就是继承和发扬我党我军“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将双拥工作增进军政军民团结、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的重要作用凸显出来,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凝聚强大力量。
1.夯实政治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确定每年7月为“黔西南州国防双拥宣传教育月”,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将增进民族团结教育与国防双拥宣传教育有机融合,采取主题教育与常规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维护团结、不辱使命”和“维护民族团结、珍惜和谐稳定”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筑牢夯实各民族团结奋进的政治基础。(牵头单位:州民宗委。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双拥办、州国教办,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2.拓展文化旅游,助推经济发展。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和全州红色旅游,借助黔西南民族特色山地经济创新示范区和国际山地旅游大会平台,打造“军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线(点)”。各县(市、新区)建设不少于1个“双拥示范小镇”或“双拥示范民族村寨”共建示范点,助推全州乡村振兴战略。各县(市、新区)开展“双拥大道”或“双拥街”命名活动。(牵头单位:州旅发委。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民宗委、州公安局、州农委、州双拥办、州国教办、兴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贵州预师炮兵团,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3.开展申报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舰艇命名活动。根据《海军舰艇命名条例》,做好向海军司令部申报协调工作,启动代表黔西南州特色的“万峰湖舰”海军军舰申报命名活动。协调退役军舰落户万峰湖,实现国防教育与文化旅游同步发展。(牵头单位:兴义军分区。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兴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州旅发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双拥办、州国教办、兴义市政府)
4.挖掘红色文化,讲好双拥故事。将历史悠久的少数民族文化与双拥红色文化有机融合,重点抓好“晴隆二十四道拐”“贞丰白层渡口”“望谟卡法支部”“兴义威舍红军村”及各地“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配备培训讲解员,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兴义军分区军史馆”和驻州各部队“荣誉室”配套设施,新建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黔西南州“双拥陈列馆”和“晴隆二十四道拐博物馆”。挖掘整理、编辑出版少数民族文献资料。在创作我州少数民族情景剧、舞台剧等文艺创作(作品、产品)中融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故事,传播双拥文化,营造浓厚的双拥文化氛围。(牵头单位:兴义军分区、州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兴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州民政局、州双拥办、州国教办、州文广局、州文化馆,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二)适应新特点,把握新难点,切实解决双拥工作中的新问题和新矛盾。双拥工作要紧跟党和国家发展步伐,形成“顶层设计高、起点谋划好、层次推动深”的双拥新格局,着重处理好“经济与国防、大局与局部”的关系,重点解决好“发展不均衡、创新不够强、认识不到位、坚持不经常”等双拥工作落实中出现的新问题。
5.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顶层设计。各级党政军主要领导要坚持从战略全局出发,高度重视双拥、大力支持双拥,亲自参与双拥,积极推动双拥,做好双拥工作的带头人和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政主要领导任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双组长领导体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部队建设总体规划和党政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各级人民政府、驻州各部队年度工作报告中对双拥工作有安排有部署。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双拥工作情况汇报,确保双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牵头单位: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兴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贵州预师炮兵团、州双拥办,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6.加强双拥宣传教育。完善州内各高速公路、各交通要道、城区主干道、公共服务场所等区域双拥宣传硬件设施,设立永久性宣传标牌,州内主要媒体开设双拥国防宣传专栏,并利用新兴媒体发布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标语。继续编撰好《黔西南双拥》季刊,维护好双拥网站。采取“走出去学习、请进来指导”的方式,州双拥办定期组织各县(市、新区)双拥办、驻州各部队和部分双拥成员单位外出考察学习,邀请全国双拥办和省双拥办领导指导工作,进一步提升双拥工作水平和双拥谋划思维。加大双拥国防宣传教育力度,将教育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部队教育规划,坚持教育内容的时代性、教育对象的广泛性、教育方法的灵活性,进一步筑牢双拥工作协调同步意识和互惠互利观念,实现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双拥办。责任单位:兴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贵州预师炮兵团、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州民政局、州国教办、州文广局、州教育局,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7.开展双拥模范评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作用,积极推广双拥工作先进经验,结合双拥模范城创建,深入开展“爱国拥军模范单位(个人)”“拥政爱民模范单位(个人)”“党管武装模范书记”“情系国防模范家庭”“爱国拥军模范军嫂”“模范退役军人”等双拥模范评选活动。(牵头单位:州双拥办。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纪委州监委、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州国教办,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8.适应新要求,完善政策法规。本着“落实已有的、完善不足的、填补空白的”原则,结合民族自治地区实际,针对双拥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依据国家、省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完善就业创业、优抚安置、国防教育、部队建设、双拥表彰等方面的优待措施和办法。深入研究军人军属(文职人员)、退役军人“三后”(后路、后院、后代)、“三难”(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问题,探索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安置、优抚医疗制度改革,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优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新路子。(牵头单位:州双拥办。责任单位:兴义军分区、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司法局、州住建局、州民宗委、州卫计委、州国教办,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三)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历史担当,开创新时代双拥工作新局面。全州新时代双拥工作要在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双拥篇”的同时,更要坚持改革创新,担当新使命、迎接新挑战、追求新作为,开创双拥工作的新局面。
9.优化整合资源,加强工作力量。加强双拥工作骨干队伍建设,完善各级双拥办机构设置,落实军地双主任制。整合州国教办和州双拥办的人力资源,充实办事力量,完善职责职能。(牵头单位:州编委办。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州双拥办、州国教办,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10.抓好制度落实,强化职责任务。各级党委、政府把双拥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实行长效管理。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双拥联席会议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落实双拥成员单位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和军地合署办公制度。(牵头单位:州双拥办。责任单位:兴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贵州预师炮兵团、州委州政府督查督办局、州民政局、州国教办,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11.落实双拥工作人员。各部队明确双拥工作专职人员,实行军地合署办公。双拥办要做到制度健全,档案资料齐全。各双拥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设有固定联络员和专人负责双拥工作并积极参加和开展双拥活动,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每年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进行工作述职。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有人负责双拥工作。(牵头单位:州双拥办。责任单位: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12.健全社会组织,夯实工作基础。持续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加大双拥结对子力度,大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成立爱国拥军促进会和双拥志愿服务队,建立双拥优抚工作站,开展“十村十连结对子”和双拥共建进军营、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寨,送文化、送科技、送岗位、送服务、送法律、送温暖的“六进六送”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坚持工作从基层抓起、政策在基层落实、问题在基层解决、活动在基层展开、效果在基层显现,引领和带动社会化拥军工作蓬勃发展。(牵头单位:兴义军分区。责任单位: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四)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精神文明创建方面走前列。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双拥国防教育全过程,落实到经济发展实践和社会治理中,通过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拓展双拥共建领域以及强化双拥示范点的共建效应,把全州广大军民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紧紧团结起来,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开展。
13.践行核心价值观,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双拥共建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发挥引领作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拥政爱民活动。加强退役军人党员的管理教育。规范退役军人党员的组织生活,以党支部为单位,定期组织退役士兵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做到教育管理全员化、常态化,切实发挥退役军人党员的模范表率作用,确保广大退役军人思想稳定。(牵头单位:州双拥办。责任单位: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完善双拥共建平台,拓展军民共建领域。以“军民共建文明城市让城市更具品位”“军民共建文明村镇让农村改变模样”“军民共育人才让军民思想上进步行动上有为”为目标,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军民共建联谊活动。驻州团以上部队和每个县(市、新区)打造不少于2个军民共建示范点。(牵头单位:兴义军分区。责任单位: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15.健全军民联系制度,培育共建示范点。落实军民联系制度,抓好双拥共建平台建设,以双拥共建平台为抓手,推进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社区(村寨)创建。开展“军民同心谋打赢、军地共建促发展”为主题的“十村十连结对子”活动,进一步推进双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牵头单位:兴义军分区。责任单位: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五)加强军地联动,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在全州落地生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提出的加强战略引领、加强改革创新、加强军地协同、加强任务落实的“四个加强”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全州实际,加强军民融合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军地协调体制机制,优化融合式发展的资源配置,配套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制定贴合州情的政策体系,开创新时代军民融合发展的新局面。
16.健全规划措施,完善政策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抓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思想的宣传,切实增强各级军民融合发展观念,结合实际制定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措施,完善制度机制等相关政策保障措施。积极引进军民融合产业领域的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落户黔西南。(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兴义军分区战建处、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贵州预师炮兵团、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城规局、州住建局、州农委、州工信委、州卫计委、州大数据局、州双拥办、州国教办,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17.抓好项目论证,推动项目落实。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做好政策配套支持,争取国家重大军工项目和军工企业在黔西南布局,支持军工人才和军工技术企业跨界、跨地融合,并向其他产业领域延伸拓展,带动其他产业发展进步,积极推动军工企业在黔西南落地生根和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兴义军分区战建处、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贵州预师炮兵团、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城规局、州住建局、州农委、州工信委、州卫计委、州大数据局、州双拥办、州国教办,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18.壮大“军转民”,培育“民参军”。加强网信军民融合,发展军民两用的信息安全与网络安全技术产业。引导鼓励三产服务业为“大安全、大防务”提供各类装备和技术服务,壮大军转民队伍。大力发展网络安全、共享经济联防、反恐维稳、安保警戒、应急救援、网络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技术、产品和产业。培育民参军人才。加强军地联动互动,促进军工经济和区域一二三产经济融合发展。依托义龙新区大数据产业园谋划建设一批与州内龙头企业合作的“军民融合示范(产业)基地”。重点孵化一批以脱贫攻坚为主旨、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的军民融合示范企业。(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兴义军分区战建处、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贵州预师炮兵团、州民政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城规局、州住建局、州农委、州工信委、州卫计委、州大数据局、州双拥办、州国教办,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六)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为建设能打仗打胜仗的世界一流军队提供坚强保障。双拥工作必须坚持战斗力标准,向能打仗、打胜仗聚焦。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当积极推手,搭建舞台,创造条件,倾力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
19.开展主题教育,培育“四有”军人。双拥工作必须坚持战斗力标准,向能打仗、打胜仗聚焦。军地双方要深入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强军重任”等主题教育。驻州部队要在培育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四有”军人上下功夫,在党委政府支持下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培养新型军事人才,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医疗等拥军活动,抓好国防双拥宣传月和国防知识竞赛等活动。军地双方要开展好优待军人、尊崇英烈、关爱功臣等活动,营造关心爱护子弟兵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兴义军分区。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国教办、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贵州预师炮兵团,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20.创新拥军方式,促进共同发展。双拥工作要聚焦改革强军目标,持续开展地方助力改革强军,促进建设世界一流军队;部队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双助双促”军地互动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和战备潜力,切实做好部队训练、演习、执行战备任务等保障工作。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大力开展更贴近部队官兵实际需求的拥军爱军活动,改变送钱送物、迎来送往的传统做法。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欢送本地新兵入伍、迎接外地新兵入营,欢送退役军人离队、迎接退役军人返乡“两欢送两迎接”活动。(牵头单位:州双拥办。责任单位:兴义军分区、州委组织部、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工信委、州教育局、州司法局、州文广局、州卫计委、州国土资源局、州城规局、州征兵办、州国教办,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21.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保证军事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将支持驻州部队基建营房、训练设施、现代化建设所需资金、走访慰问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抚事业单位和双拥办工作经费、国防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经费保障满足工作需要并逐年递增,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兴义军分区、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卫计委、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城规局、州住建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双拥办、州国教办,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22.加强国防动员,提升兵员质量。加强新时代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鼓励动员更多的高素质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提升兵员质量。落实好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返乡后在重返院校、招考、创业等领域的优待政策。(牵头单位:州征兵办。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卫计委、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双拥办、州国教办,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七)维护合法权益,为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而不懈努力。新时代双拥工作要坚持以“民”为中心,保障和改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努力解决他们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带领他们创造美好生活。
23.落实法规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办法。认真落实国家、省、州为军人军属(文职人员)和退役军人出台的相关法规政策,完善军转干部安置、退役士兵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等配套措施,着力解决军人军属(文职人员)和退役军人的“三后”和“三难”问题。持续开展好“爱心献功臣”和“立功喜报送达”以及为烈属、退役军人家庭、现役军人家属悬挂光荣牌活动。抓好英模典型宣传和英模精神弘扬,营造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氛围。认真组织“清明节”烈士祭扫和烈士公祭日活动。加快建立由各级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社会力量广泛融入、服务对象踊跃参与的新型优抚安置服务体系和保障办法。完善优抚安置对象数据信息,实现优抚安置对象数据化、规范化管理。(牵头单位:州双拥办。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兴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贵州预师炮兵团、州发改委、州旅发委、州卫计委、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维稳办、州信访局、州教育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城规局、州住建局,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24.增强保障能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作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依据政策法规逐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完善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标准城乡“一体化”,并按不低于本县(市、新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进行发放。抓好军人维权平台体系建设,建立服务热线,畅通信息渠道。突出解决好涉及军人婚姻家庭、军人军属(文职人员)安全、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等纠纷和各类涉法涉诉问题,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军人军属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救援和社会救助。让军人军属享受军人优先、军属优待、军娃优学、军转优岗、老兵优抚的“五优政策”。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重点优抚对象进入风景区、乘坐公交车依法优先,按有关规定免费乘坐和享受减免。机场、车站、码头、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设有退役军人、烈属和现役军人等候机(车、诊)室,并设置依法优先优惠服务标志,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公路、桥梁、隧道、渡口、机场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停车)费用。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所设军车免费停放标志。(牵头单位:州双拥办。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兴义军分区、州人社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旅发委、州卫计委、州征兵办、州国教办,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25.规范服务管理,推动优抚事业发展。根据《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维护军休干部合法权益出发,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军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加强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依据《光荣院管理办法》完善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推进优抚医院、光荣院军地共建交流,开展优抚对象巡回医疗服务活动。军供站编制、人员、车辆按规定落实,设施、设备完善,加强保障能力,按照《推进战区军用饮食供应工作现代化建设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军供保障服务。(牵头单位:州双拥办。责任单位:州编委办、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州旅发委、州卫计委,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八)巩固成果,继续助力军民脱贫攻坚,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战略目标,顺民意暖民心,是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充分总结和巩固军民脱贫攻坚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继续发挥退役军人优势,深化军地结对共建帮扶,提高帮扶对象增收致富能力。
26.加大支部帮建,推进党建扶贫。由组织、民政、人武部等部门牵头,定期检查退役军人党员组织生活情况,确保将每一名退役军人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管理范畴,保障退役军人党员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增强退役军人党员的政治荣誉感和身份认同感。驻州团以上单位至少要联系一个贫困村党支部,大力开展帮建支部固堡垒活动,加大对支部的帮建力度,开展“共学创新理论、共过组织生活、共解发展难题”等各种形式的军地基层党组织互学互帮互促活动,强书记、带队伍、建阵地、立规矩,帮助贫困村党支部建设成为团结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坚强战斗堡垒,以党建扶贫推动整体脱贫。(牵头单位:兴义军分区。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兴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贵州预师炮兵团、州卫计委、州教育局、州扶贫办、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27.落实精准扶贫,强化常态帮扶。依据政策标准,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目标,以退役军人和现役官兵家庭为主要对象,驻州每个团级单位要与退役军人和现役官兵贫困户家庭结成精准帮扶对子,通过扶持产业、务工转移、救济帮助等形式,加大常态化扶贫力度,切实帮助解决退役军人的实际困难和现役官兵家庭的后顾之忧。强化退役军人群体再就业服务保障。依托人社、民政、扶贫、投促等单位优势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用工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积极帮助其创业就业,引导退役军人党员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退役军人中大力开展“两培两带”活动。把退役军人培养成村支两委骨干成员、培养成脱贫致富先行人,使退役军人成为带头先富、带领大家共同致富的典范。(牵头单位:兴义军分区。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兴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贵州预师炮兵团、州卫计委、州教育局、州扶贫办、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28.创新扶贫方式,落实联系点要求。依托“爱国拥军促进会”多渠道筹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帮扶基金”,发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科技扶贫、医疗扶贫、培训就业创业等活动,帮助退役军人脱贫。推进绿色农产品进军营进机关,帮助自主创业的退役军人解决实际困难,助力脱贫攻坚。积极开展文化扶贫工作。开展“携手同行·共圆梦想——百名干部助学圆梦”活动。团以上单位要定点联系1所乡村学校,适时捐赠教学设备、图书文具和文体器材,力所能及帮助改善办学条件。团以上干部每人结对助学1名贫困学生,动员团以下干部积极参与,采取捐赠助学资金、寄送学习资料等方式,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牵头单位:兴义军分区。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兴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贵州预师炮兵团、州卫计委、州教育局、州扶贫办、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商粮局、州投促局,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九)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团结和谐。发挥双拥工作优势和社会组织作用,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探索社会治理方式,遵循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要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29.探索工作方式,参与社会治理。驻州各部队要积极参与驻地社会治理建设,扎实开展双拥共建活动,通过军民共建共享这一创造性实践,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和谐社会创建等活动,完善军民联管联防体系,开展社会治安联防联治,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驻地社会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兴义军分区。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州司法局、兴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贵州预师炮兵团,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30.加强应急管理,勇于承担任务。驻州各部队要积极参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政法、公安、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协商,相互协同,配合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平时参与各类突发事件演练,战时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做到预案健全、演练经常、准备充分、任务完成圆满。努力为灾区和贫困地区送温暖、献爱心和提供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学雷锋”便民活动,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牵头单位:兴义军分区。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安监局、州卫计委、州政府应急办、兴义军分区战建处、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贵州预师炮兵团,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31.用好各类载体,维护和谐稳定。发挥各类应急力量和社会组织作用,充实队伍建设,构筑社会化大双拥格局。依托“爱国拥军促进会”“双拥志愿服务队”,扎实抓好重点乡镇、街道、社区“双拥优抚服务站”试点工作。依托“双助双促”载体、“双拥优抚服务站”平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纳社会工作者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提升服务质量,解决社会矛盾。发挥退役军人带头建设家乡,促进经济发展,带头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两带头、两促进”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州双拥办。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州工商联、州国教办,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十)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工作作风,推动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双拥工作是党的工作、政府工作和军队工作,也是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消极腐败现象,永葆朝气蓬勃。
32.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新时代双拥工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双拥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各县(市、新区)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双拥工作双组长的要求,统管结合,不断提高党在双拥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引领激发广大双拥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牵头单位:州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党建办、州双拥办,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33.坚持责任担当,确保工作求实重效。各级党政军领导、相关部门和双拥工作者要以坚定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勇于面对问题、勇于承担风险、勇于创新突破,敢于面对和善于化解各种矛盾,在双拥工作开展过程中以“遇到事难办、就找双拥办”的担当精神,有效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攻克难点,增进军政军民团结。(牵头单位:州双拥办。责任单位: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34.坚持正风肃纪,确保督查监察无盲区。强化双拥工作督查,定期对双拥优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通过强化双拥工作作风和纪律消除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消极怠工现象。以督查推进双拥工作作风改进和工作落实,开启新时代双拥工作新局面。(牵头单位:州纪委州监委。责任单位:州委州政府督查督办局、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义龙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政治站位要高,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政军领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准确把握形势,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扎实推动双拥工作,做到思想上跟进,行动上推动,亲力亲为。
(二)同心协力要好,加强军地互动协调。坚持军地合力,军民同心,全面推进军地协作,不断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提升双拥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双拥工作协调优势和作用,建立健全军地联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双拥工作军地联席会议,通报双拥工作,研究相关工作事项,处理军地纠纷,协调军民关系,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三)财政投入要大,持续夯实创建基础。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不断加强双拥国防设施建设,持续夯实创建基础,将双拥相关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步递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氛围营造要浓,深入持久加强宣传。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宣传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创新,充分发挥各级双拥刊物、双拥网站和双拥专栏主阵地作用,大力宣传双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退役军人的创业典型、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双拥促发展、军民共建促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双拥工作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
(五)督导检查要严,强化督办督查考核。以“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和双拥目标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严格执行双拥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做到盯住责任主体严督、瞄准改革问题真督、重视点面结合实督,切实增强深化双拥改革工作落实的力度和成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督办督查促进工作落实、促进问题整改,确保双拥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六)工作落实要实,强化结果运用。本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级各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各牵头单位、各县(市、新区)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详实、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强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