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双拥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宣传力度,确保州委、州政府提出“以州为单位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目标任务取得圆满成功。根据兴义市2020年双拥工作计划,现将2020年双拥季度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季度
一、指导双拥各成员单位,认真做好2019年度双拥工作总结,述职报告,拟制2020年度双拥工作计划,季度工作计划。
二、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2020年度春节走访慰问。
三、协调驻兴部队开展学雷锋活动。
四、做好来信来访,军人家属涉军维权等工作。
五、按照州双拥办的要求,按时上报我市双拥创建材料。
六、做好双拥成员单位上报的第一季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七、承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双拥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承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季度
一、拟制2020年双拥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方案,报市目标绩效办审批。
二、收集整理双拥资料,制作兴义市2016—2019年双拥工作专题片,双拥工作资料选编,双拥工作画册,双拥工作汇报材料等迎检准备工作。
三、协调、指导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和驻军部队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四、协调抓好清明节国防和双拥爱国主义活动。
五、协调各驻兴部队支持参与兴义市“三创”活动。
六、妥善处理军民的来信来访,协助军地有关单位调查处理军警了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
七、完成各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承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双拥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承担市退役军人事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季度
一、做好州督查组对兴义市双拥工作的督查,并对督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涉及军(警)民共建双方单位,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布署。
二、积极做好“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兴部队和优抚对象工作。
三、开展协调驻兴部队官兵子女入学入托工作。
四、州委、州政府召开纪念建军93周年暨黔西南州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庆祝大会协调工作;
五、协助退役军人安置办完成2019年退役士官、士兵安置工作;
六、协助完成2020年退役士兵接待工作;
七、完成2019年兴义市60岁以上的农村退役士兵在光荣院疗养跟班协调工作。
八、承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双拥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承担市退役军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季度
一、收集掌握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驻兴部队的双拥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指导各成员单位做好2019年双拥工作总结和领导的述职报告,做好整理归档。
二、根据拟定的考核方案,对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目标绩效办。
三、协助做好2019年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方案,并做好开班前的准备工作。
四、做好2019年双拥工作总结、领导的述职报告。
五、妥善处理军(警)民来信来访,做好维稳工作
六、承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双拥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承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