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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发布时间:2015-10-19 10:34:18 点击量:来源:

 

兴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复员退伍军人
困难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兴市文体广电旅通〔2015〕27号)
 
为进一步落实好优抚安置政策,扎实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根据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办发【2015】23号文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落脚点,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贵州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和《十条意见》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多部门帮扶,着力完善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机制,不断提升帮扶水平,保障全市复员退伍军人生产生活、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住房医疗、子女教育、土地确权等帮扶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站所负责人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帮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人秘股,由市文体广电旅游副局长赵玲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人秘股股长王家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局人秘股所有工作员为成员,负责联席联络、定期向局领导小组和市帮扶领导小组汇报全局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情况、组织督导巡查及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三、帮扶意见
为确保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等困难得到相应解决,制定以下帮扶意见。
1、加大对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创业的帮扶力度
一是我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宣传好、引导好,做好复员退伍军人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均可到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二是对复员退伍军人自主创业的我局积极配合相关做好有关工作。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复员退伍军人,除经营需前置审批的外,实行先照后证,及时办理。四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国家规定禁止的行业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当年新增岗位中,招用复员退伍军人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以及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规定禁止的行业外)的复员退伍军人,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黔财税〔2014〕24号)的有关规定,税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复员退伍军人自主创业依法严格执行税收执行政策,促进复员退伍军人创业就业。
2、鼓励支持复员退伍军人参加职业培训
一是积极鼓励和支持复员退伍军人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纳入我局职业培训范围,并全部实行一次免费培训。二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开展各种技能培训。
3、积极落实复员退伍军人参加社会保险补贴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复员退伍军人下岗就业、社会保险等相关工作。
4、解决复员退伍军人“生活难”问题
我局积极配合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做好各项统计服务工作和临时救助等相关工作。
5、解决复员退伍军人“住房难”问题
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籍复员退伍军人,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等相关宣传工作,并优先进行帮助其发展乡村旅游脱贫致富。
6、解决复员退伍军人“医疗难”问题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复员退伍军人在各类医疗机构,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范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等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7、继续完善对复员退伍军人的优待政策
一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做好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慰问活动等相关工作。二是复员退伍军人凭退伍证和《贵州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领取证》等有效证件可享受免费参观市内公益性公园、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旅游景区景点。现已全面启动了对全市复员退伍军人实行免费参观市内公益性公园、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旅游景区景点。
8、加强对复员退伍军人优待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督查
一是按照《方案》通知要求,组织局机关各股室、局所属各单位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分析研究解决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市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座谈会等方式,将关心和帮助复员退伍军人的政策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帮扶复员退伍军人,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关爱复员退伍军人的浓厚氛围。三是局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纳入局工作重要日程事项,各单位对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进行问责并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是局机关各股室、所属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省《十条意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带头改进作风,以实际行动推进《兴义市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为全市的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二是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形成落实合力。要把贯彻落实《十条意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形成推动落实《十条意见》的合力,全面推进全市优抚安置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三是各单位要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成立以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督查组,负责落实《兴义市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责任追究的报批、实施工作,责任追究主要针对领导干部、相关股室、站所不作为、乱作为、工作缺位、失职渎职等行为。按照市委、市政府《方案》通知要求,追究方式包括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等。四是各单位要注意统筹协调,提高帮扶能力。要立足实际,按照《兴义市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要求和工作计划,根据当地复员退伍军人面临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在解决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参加社会保险、解决“三难”问题、土地确权和征收、子女接受教育、完善优待政策上出实招、解难题,真心实意地为他们服务好,扎扎实实地提高帮扶水平和能力,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复员退伍军人、帮扶复员退伍军人的良好氛围,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五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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