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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拟推荐申报贵州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3-10-24 14:43:20 点击量:来源: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贵州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全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命名表彰对象的通知》(黔拥〔2023〕4号)精神,经各县(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高等院校、驻州各部队和各人民团体自下而上的推荐申报,经黔西南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现将黔西南州拟推荐申报贵州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一、推荐申报命名双拥模范城(县)5个
兴义市、兴仁市、贞丰县、普安县、册亨县
二、推荐申报表彰爱国拥军模范单位5个
中共黔西南州委宣传部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共兴义市委组织部
兴仁市财政局
三、推荐申报表彰爱国拥军模范个人7名
秦海峰 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工作员
仪  澍 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科长
张璐媛 中共黔西南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朱曼华 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汤祥周 兴义市双拥办公室工作员
秦晓娟 贞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员
郑  倩 普安县高棉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四、推荐申报表彰军烈(属)先进个人2名
邹梦疆 兴义市向阳路小学二级教师、“筑路爆破英雄”邹芳林烈士女儿
唐 莉  贞丰县龙场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工作员、贵州省兴义军分区保障处中校处长孙国华爱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日至9月7日
公示期间,凡认为公示的拟推荐申报双拥模范城(县)、模范单位及先进个人不符合双拥模范要求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黔西南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留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建良 联系电话:0859--3198877
电子邮箱:514081844@qq.com
邮寄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桔山大道鑫吉园4楼(州双拥办)

 
 
 
黔西南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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